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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犯小武,系学校在校学生,高考前因一时冲动,对他人造成了人身伤害。承办法官结合案情考虑到孩子的前途和未来,为保证小武能够顺利参加高考,向上级法院申请对该案进行了延期审理,使小武得以顺利参加高考,并被一个理想的大学所录取。主审法官考虑到如果小武被判了刑,可能会影响其升学并让她背上一辈子的负担,但如果给她一个机会,也许孩子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会积极的改正,有一个光明的未来。于是主审法官通过前期走访调查,积极与各方沟通调解,最终小武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,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,小武因此依法被免于刑事处罚。在给小武送达判决书时,小武及其母亲留下了感激的泪水,并保证在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一定以此为戒,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。